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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金融協商之後的課題

Posted July. 12, 200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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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會的罷工沒有導致資金市場的混亂而通過工會與政府間的對話早期被終止﹐是國民經濟之大幸.于最近頻繁的其它的社會矛盾事件相反﹐協商當事者以理性的態度經過耐心的對話得到了結果﹐在這一點感到很欣慰.有一些爭論的細節被推後﹐雖有縫合性.但此次協商妥協﹐未建立金融改革提供了重要基礎而得到好評.雖然有前提條件﹐但勞資雙方在引進金融控股公司法得到和解﹐這在金融圈構造調整手段的確保上有著深遠意義.因為此制度改善了金融機關的原有構造﹐而迅速整理得失.使銀行符合大型化﹑專業化手段的國際去向.政府認可期間的部份金融管制並對此進行的對策﹐也是一種心得.事實上政府的陽性金融支配是銀行從業人員的最大不滿之一.工會認為這是使金融機關得失的原因之一.希望此次協議對政府的金融政策有真正變化.如果不是緊急狀況﹐市場規律徹底支配金融市場﹐使今天的痛苦得到根治.但在實踐協議內容過程中﹐勞資雙方要做的事情很多﹐也有很多難關.協商解決後﹐在構造條件上雖不是強制性的﹐但自然而然會有從業人員的犧牲與痛苦.為解決此問題﹐將再一次引起當事人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因此﹐勞﹑資﹑政都要有忍耐及寬容的精神.需要強調的是﹐由於構造調整必須轉行時﹐社會應有能力給金融從業人員提供新的工作.比如開發新的金融業務領域﹐以經濟五團體為中心的企業積極僱用人員等都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案.為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改革是必須解決的課題之一﹐而其受益人應該是全體國民.我們期待勞政雙方都延續此次對話的精神﹐用忍耐的精神完成構造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