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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承認在戰爭中對越南市民的殺害

Posted July. 14, 200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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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戰爭中﹐韓國最高法院對有指揮擊斃越南普通市民嫌疑的韓軍小隊長做出了無期徒刑判決的事情﹐31年後的今天﹐首次被公開.根據法院的判決﹐韓軍殺害越南市民的事件只此一例. 但是﹐最近國防部仍然否認在查找關於越南戰爭的資料中﹐有殺害普通市民的事件.

然而﹐已執行了有罪判決的當事人卻宣稱﹐當時此事件是偽造的﹐要求有關部門調查事情的真相.由此可見﹐此事必將成為國內外責難的對象.13日﹐大韓律師協會與韓國最高法院發表﹕1969年4月29日﹐被派往越南的某陸軍小隊長金鐘水以殺人﹐違反命令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上記錄﹕1968年7月15日﹐在越南參戰中﹐帶領小隊員在非埋伏地區偷偷埋伏﹐于次日凌晨1時左右對經過的7名越南市民進行了逮捕.金氏在知道這些人是越南的普通市民的情況下﹐仍與隊員們一起對這些人進行了全身搜索﹐最後搜下了他們的鞋與手錶.金氏與隊員們一起欲將逮捕的7名市民帶到應該埋伏的地點之後﹐對其進行殺害﹐以造成在埋伏現場發現可疑人物的假象﹐但是﹐由於途中有2名逃走﹐最後殺害了5名市民.金氏由於上述罪狀﹐于68年7月26日被判死刑﹐又于69年2月12日被緩為無期徒刑.

在服刑中﹐由於表現突出﹐被減刑為有期徒刑20年﹐83年又被早期釋放﹐88年得到赦免復權.

然而﹐今年春天﹐金氏認為當時法院的判決有誤﹐並向法院要求重審此案﹐對此案的真相詳細調查.

律師協會所屬安炳龍說﹕重新檢討了1-3審的判決書﹐並向當時的有關人士詢問了此事﹐但是很難對事情的真相做出正確的說法.又由於資料不足﹐所以不能對此事提起訴訟. 此事件在31年期間﹐初次對世人公開﹐所以朴正熙政府不允釦P決內容公開的可能性極大.另外﹐70年代以後﹐美國議會進行了美軍對越南市民的殺害事件的真相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法院對68年﹐在越南的某農村﹐下令殺害173名市民的某中尉判處了無期徒刑.所屬的師團長也被調查.此事件之後﹐美國社會仍然不停的對殺害越南市民問題進行責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