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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離散家屬訪問北韓的情況

Posted July. 19, 200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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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居住的北韓僑胞中有的已在十年前訪問過北韓﹐很多人和自己的血肉相逢了.具有美國國籍且享有美國市民權利的人們﹐不受韓國國家保安法的制約﹐來往于北韓沒有其他的限制.北韓從80年代後期開始﹐將流亡在外的本國人做為對象﹐為了離散家庭的重逢﹐允野L們訪問北韓.

最早在洛杉磯和紐約等地﹐以親北人士為中心﹐開闢了幾個訪問北韓的窗口﹐但幾年前根據北韓的要求﹐組成了在美同胞全國聯合團體(會長咸成國牧師)﹐使得窗口成為一體化.此團體接受希望訪問北韓人士的申請文件﹐通過北韓駐聯合國的代表部﹐總管簽署訪問北韓的簽証.

此團體華盛頓分部部長朱南熏17日表示﹐據悉﹐安排離散家庭在北韓相逢的海外同胞援護委員會自80年代開始到去年為止﹐為了血肉相逢﹐訪問北韓的在美僑胞每年的人數有6000名.

但是駐美韓國大使館有關人士當天表示﹐在南北關係有所進展﹐訪問北韓條件良好的90年代﹐有數千名的僑民去了北韓.

訪問北韓的費用到90年代初﹐包括住宿費和交通費每人300-600美金﹐但據訪問北韓的僑民說﹐現在根據北韓的體制﹐全部費用都按實際使用來算.但是由於對生活在經濟狀況很困難的北韓家人生活多少會給予一點支援﹐因此﹐實際上訪問一次北韓所需的費用將是1萬美金左右(約1100萬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