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朝野黨團幹事長們再次修改取消地區黨帶薪職員的政黨法﹐協議設立帶薪職員. 今年2月修訂的政黨法17日將實行. 該法對帶薪職員的限制規定只在文件上存在﹐過後便消失了. 制定法律的國會議員如此隨意地改動法律不知是否合理.
取消地區黨帶薪職員的規定是為實現少花錢的清白政治﹐這是國會議員們自己制定的條款. 當初討論取消地區黨制度方案時﹐很難馬上加以實現﹐所以應該先撤去地區黨的帶薪職員.
欲實現政治改革﹐這算是第一關鍵. 連實施都不實施一下就修改政黨法﹐這會給人以放棄改革的意思. 公私企業和政府雖高喊改革﹐政界人士自身對此卻避而遠之﹐這無異于反改革性法律修正﹐真是不要臉.
朝野解釋說﹐在新政黨法實施之前﹐國會議員們應採用把地區黨幹部當作國會輔佐官和後援會職員等來任用的簡便方法﹐所以再次修改法律無可避免. 但是﹐當初修改政黨法之時出現那樣的問題也是早有預見的. 問題在於﹐法律修改之時恰在大選之前﹐也是人們對政治改革要求最高之時. 即朝野在裝著政治改革﹐為在大選中獲得選票﹐朝野放任地作協商﹐現在選舉已結束﹐是否要再合著政治圈內的心意來修改此法呢﹖
更成問題的是﹐問題越積越多的國會拋開朝野追加預算的民生懸案﹐在牽涉到自身利益時﹐雙方便積極協作. 執政黨若不馬上在國會處理各種議案的話﹐會給民生帶來極大不便﹐但是執政黨關心自己的飯碗比關心消除國會不正常現象更熱心.
在野黨也只是加大對執政黨的譴責強度﹐不考慮民生. 對於容許地區黨帶薪職員一事﹐何時才能看到朝野徹底協助的精神﹖一句話﹐這會令國民們笑話我們.
朝野黨團幹事長們說﹐為再修正政黨法﹐在4月的首腦會談中協議的政治改革特委將儘早成立. 在首腦會談中討論的政治改革不是回到花錢的政治. 民主黨總裁金大中與大國家黨總裁李會昌理應指示政治特委不要把政黨法朝著壞的方向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