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份開始因臺風﹐雹子﹐霜等個種原因所引起的農作物災害其最高補償額度為70%.農林部在28日提出﹕若向定期國會提出的農作物災害保險法制定案通過的話﹐明年3月份開始計劃實施該法案以解除自然災害引起的對農民的不安.
農林部制定先以栽培蘋果和梨的農家實施災害保險的實驗﹐然後擴大到別的農作物的實施方針.採用此保險栽培蘋果的農家若2000坪的蘋果園受100%的損失﹐可獲得預測收入金額的70%﹐1011萬元的補償.因此加入保險的農家可補償到按基本農業災害資金﹐包括國庫資源標準2388萬元﹐可獲總額為3399萬元的補償金.栽培2000坪的作物時蘋果和梨共全年保險費分別為18萬7000元和37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