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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從中國進口農水產品好嗎﹖

Posted August. 31, 200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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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鉛海螃蟹﹑含鉛花豚﹑焦油芝麻﹐中國產的食品正大大威脅著國民的健康.含鉛海螃蟹與含鉛花豚事件尚未平息﹐又發現在市場上出售的中國產黑芝麻中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焦油成份﹐令人震驚.進口價比我們的批發價還便宜1/10還多的中國產農水產品迅速佔據了韓國市場.事實上﹐這樣劣質的中國食品在市場上銷售不是一件平常的事.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會產生這樣的想法.政府的反應是不是太過小心﹐太過無動于衷了.為了保護農民而在關稅上對中國產大蒜做文章﹐結果遭到千倍萬倍的報復.也許是因為有過寫投降書的經驗﹐這一次政府太過看他人臉色辦事了.

大蒜事件與此次含鉛水產品事件的性質完全不同.世界貿易組織(WTO)衛生協定與關稅貿易一般協定(GATT)為保護人民健康與動植物﹐在有科學根據的情況下﹐可採取停止進口措施.過去禁止進口的台灣產口蹄疫豬肉便是最好的例子.

本周﹐韓國大使館﹑海洋水產官員到現場作調查取證﹐但具體原因至今尚未查明.此外﹐並非所有中國產水產品中都含有鉛.

因此﹐在採取禁止進口措施前﹐根據調查結果﹐要求中國政府強化對出口農產品的安全性檢查便成了程序上的事.最好是與中國政府簽訂協定﹐對附帶有中國當局(國家出入境檢疫局)事前檢查證的農水產品才允許進口.在國際社會﹐農水產品安全性比中國高的我國﹐也應根據部份國家的協定﹐在作安全檢查後再出口.

中國政府無視我們的要求﹐不採取有誠意的措施﹐我們接二連三的在中國進口水產品中發現鉛.根據WTO的規定﹐我們可以考慮停止進口其水產品.

至於中國產焦油芝麻﹐這是一些商人用行囊不加關稅地攜帶入境的.然後由收購商買下後在市場上非法銷售.因此對這些焦油芝麻﹐我們可自行處理.首先﹐要大力整治這些收購商.必要的話﹐實行入境者允許攜帶量的限制來防止有害芝麻的大量入境.

本來就是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中國產農水產品的食品中有許多都是假的﹐我們也再三在其中發現許多有害成份.所以我們認為﹐消費者在購買農產品時要先看一下原產地﹐即便價格有點高﹐也應選擇更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