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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制止洗政治黑錢

Posted September. 08, 2000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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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的定期國會至少將提出兩種以上的防止洗錢法案.38個市民團體6日成立‘防止腐敗立法市民團體’﹐向國會正式請願﹐制定防止洗錢法.政府與民主黨共同準備的法案也將向這次定期國會提出.

據推測﹐我國每年洗錢的總數達54兆韓元至169兆韓元﹐隱形資金問題到了嚴重的地步.洗錢是指偷偷地把犯罪所得轉換為合法資金的全過程.隱形資金的相當一部分與賄賂金和見不得光的政治資金有很大關聯.因為我國尚無禁止洗錢的規定﹐所以隱匿非法所得或將其變為干淨的錢使用的可能性多少也有一些.

在現行的金融實名制下﹐洗錢的方法多種多樣.其中在金融機關職員的默許﹐乃至幫助之下洗錢的也屢見不鮮.支票收帳充作現金入帳的手法也有.把A帳戶裡的錢匯入B帳戶裡﹐來相互存取現金的方法也有.為制止洗錢﹐不僅要制定法律﹐還需要金融機關職員的道德性.

防止洗錢法作為一種為制止隱形資金流動和使金融交易透明化的制度﹐將被制定成一個與防止腐敗法不同的法律.市民團體的法案是說﹐凡在金融機關有2000萬韓元以上的現金交易﹐金融機關要在30天內通報給國稅廳.如不通報﹐將對其處以徒刑或罰款.而目前政府只把比2000萬韓元高得多的巨額交易通報給國稅廳.傳聞說﹐國會干脆取消向國稅廳通報的義務.採取金融機關的高額交易記錄保存五年即可的辦法.美國的法律規定﹐超過1萬美元的金融交易有義務向國稅廳通報﹐對洗錢所得則全部沒收.

根據最近的報導﹐政府制定的防止洗錢法中將把政治資金排除在適用對象之外.財政經濟部強調﹐在明年的第二階段外換自由化之前﹐為制止非法資金的出入﹐一定要制定防止洗錢法﹐並制定方針把政治資金部分從這次立法中除外.政治家的反應則與之有出入.就洗政治資金問題﹐希望不作限制的議員和認為對洗政治資金也應限制的議員進行公開辨論.

任何人都知道﹐我國腐敗問題最突出的地方在政治圈.為制止非法資金的流動﹐一邊制定防止洗錢法﹐一邊卻把最需要限制的政治資金排除在外.這樣的法律﹐還有什麼用呢﹖為了使該法律對防止腐敗起有效的作用﹐反倒應先從禁止洗非法政治資金做起.

發達國家為防止腐敗採取了兩種行之有效的法律﹐‘內部違法行為揭發系統’和‘防止洗錢體系’.在這次定期國會上﹐希望能通過防止洗錢法來洗脫我國國際犯罪資金洗錢所的惡名﹐並建立一個斷絕我國腐敗現象的淨化體系.

為制止隱形資金的洗錢﹐一定要把與高額金融交易有關的情況義務性地通報給國稅廳.不能容許有不符合法律的特殊規定.

李銀榮/韓國外國語大學法大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