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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令人擔懮的草率的企業調查

Posted September. 09, 200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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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委員會將擁有新的企業現地調查權﹐公正交易委員會正力求延長曾經擁有的帳戶追蹤調查權.財界以縮小企業活動為由﹐強烈反對.誠然﹐制裁企業逃脫法律制裁的行為是理所當然的.政府過大的調查權限制了企業的自由活動.人們擔心﹐這是否會給經濟帶來困難.

金融監督委員會這段時間以來﹐為強化企業的監控功能﹐內部作著不停的努力.但是﹐八月初發生的現代事態﹐使這個問題再此突出.因為當時金融監督委員會沒有企業現地調查權﹐所以無法有效地調查現代集團的職員.最後﹐毫無權限的政府對這個問題不也束手無策﹖

雖說暫時有些遺憾﹐但是擴大權限的活動只不過是一種代表性的行政便利主義想法.

公正委的帳戶追蹤調查延長問題也是如此.該制度從引入的初期階段起便遭到許多人的批評.因此﹐原計劃三年的追蹤調查權有效期縮短到兩年.調查對象範圍也因內部不當交易而被局限.公正委承諾﹐絕不延長修改法律的有效期.年底的有效期即將到來﹐如果此時私自更改承諾﹐政府的信譽便會受損.

在政府內部﹐擁有企業監控權的機關由檢察院﹑警察局﹑國稅廳﹑金融監督委員會和公正委五個﹐在資本主義體制下﹐企業遭受如此殘酷的監控﹐除了我國﹐哪裡還會有這種現象﹖

企業希望維持其正常的權利也不算過分吧.在市場開放的狀況下﹐國內企業又怎麼能與不受規定約束的外國企業一起競爭﹖

因國民的經濟意識與經濟環境的變化﹐同外換危機前一樣﹐封閉地經營企業也越來越難.﹐政府的企業調查權與帳戶追蹤調查權反而應該被縮小.

小股東的權限強化等企業監控機能提高﹐即便沒有帳戶追蹤調查權﹐外界也很容易地可以觀察企業.因此﹐政府應對各種機關重複調查等各種企業調查權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