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韓國實施儲蓄部份保障制﹐國內外議論紛紛.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於明年1月起實行的這個制度﹐發表了這樣的意見﹐‘即使提高保障限度,實行也是有意義的.’
財政經濟部金融政策局長李鐘九10月說﹐IMF對於此制度持有靈活的立場.並且對於從明年起定在2000萬韓元的意見也並不在意.
李局長又說明道﹐即使韓國表示將制度延遲實行﹐IMF也不會極力反對.
政府和IMF在去年制定的政策意向書中﹐曾就在實行儲蓄部份保障制度前審察金融市場動向方面達成一致.這一協議已成為儲蓄部份保障制度實行的前提.
另一方面﹐三星經濟研究所主張延期實行儲蓄部份保障制度.他們認為﹐因第二次金融結構調整和部份保障制度的重複實行引起金融市場波動的話﹐不僅是虧損金融機關﹐就連業績好的金融機關也有破產的懮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