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方面的對北經協事業正處於波動狀態.這是政府的管理機能不足和法制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現政府上臺以來﹐對北經協事業是以‘政經分離’的原則進行.即政府對民間對北事業只有承認權﹐而不介入其中.在事業承認階段﹐只判斷民間企業的事業計劃書的實現的可能性及對南北關係的改善是否有貢獻.而事業的收益性及損失保障不在政府考慮的範圍之內.
這樣看來﹐對北經協中出現的企業受害之事連續出現﹐對北投資的意向也大幅度減少.
實際上﹐雖然以6.15共同宣言為契機的南北當局間交流協作已很活躍﹐但今年政府野i的民間領域的對北經協事業只有三件.
因此﹐對政府的‘機械性’的政經分離原則﹐已有人表示不滿.民間企業對發展對北經濟尚處在研究階段中﹐政府方面不提供有關北韓社會特性及北韓市場的充分的情報﹐僅以‘看辦吧’的態度來應付.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北韓專家批評說﹕‘政府為了抬高南北和解協作的氛圍﹐虛誇北韓的市場價值﹐對提供正確的Guide Line的義務不盡責任.’
三星經濟研究所北韓研究組長(董龍升)指出﹕‘冷靜的評價北韓的市場值及成熟度的話﹐投資價值幾乎等于零.應產生民間與官方聯合的事前協議﹑研討南北經協的咨詢集團.’
全無投資保障協定﹑雙重課稅防止協定等法制性的措施作後盾.在上個月25日南北經協實務接觸中也未對此得出具體性的結論.
律師林成譯提案﹕目前的情況是對北事業﹑企業要甘受一切風險﹐在南北間尚無法設置‘共同裁判所’的情況下﹐要建立‘共同調整委員會’來減輕企業的風險負擔.
統一部方面對此事的評論是﹕‘對投資事業是否有收益﹐應由實業家獨立判斷.對于事業失敗﹐政府給予損失保障等是不合適的.’
河泰元 scooo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