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務委員會于30日把與東方金庫不法貸款事件相關的東方金庫副會長李京子和韓國數碼在線(KDL)總經理鄭炫埈等12名事件有關人士選定為證人﹐把金融監督院的監督業務的10名有關人士選定為參考人.
當天﹐被選定為證人的﹐除李副會長和鄭總經理以外﹐有張來燦(金監院前非銀行監督局長)﹑柳照雄(東方金庫代表理事)﹑張性煥(‘唯一半導體’總經理)﹑金淑鉉(東方大信金庫顧問)﹑李壽元(大信金庫代表理事)﹑柳俊杰(平昌情報通信代表理事)﹑吳基俊(新洋製造廠理事)﹑權五勝(韓亞證券大峙分店投資商談社)﹑元應淑(三洋製造廠理事)﹑李元根(鄭炫埈社長的主任秘書).
另外﹐參考人有金會重(金監院非銀行檢查一局局長)﹑吳漢瑚﹑丁在三(以上二人歸金監院非銀行檢查一局所屬)﹑鄭以永﹑吳世雄(以上二人歸金監院前調查一局所屬).
大國家黨議員鄭亨根當天在政務委對資產管理公司的國監中說﹐‘Littauer Technologies的股票有非法操作行為﹐而財經部某局長﹑民主黨某議員﹑某新聞經濟部記者與之有關﹐聽說該企業社長受到了黑社會的武力威脅’﹐要求查明真相.同一黨的議員林鎮出敦促查明事實﹕‘東方金庫事件發生當時﹐資產管理公司前任﹑現任高級職員把相當數目的退職金和個人資金存在了東方金庫.’
另一方面﹐產業資源委當天把與價格協商有關聯的金翰經(SK)﹑釭F秀(LG Cartex石油)﹑柳浩基(S一油)﹑鄭夢赫(現代石油社長)等四個石油公司的代表選定為證人.
宋寅壽 is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