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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檢察院不應如此武斷

Posted November. 01, 200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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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金大中總統在檢查四大改革進展狀況時說﹐並無金融監督院職員涉及東方相互信用金庫一事﹐要果斷地剔除否定要素.金總統還指出﹐就算是為了恢複名譽﹐金融監督院也應毫無差錯地推動金融改革.

金融監督院于昨天召開自律決議大會﹐決心通過禁止職員加入私人基金﹐限制下崗人員在金融機關就業等方法來重整紀律.接﹐金總統特別強調了金融監督院的作用﹐因為企業金融改革是十分緊要的課題.

但是﹐企業﹑金融改革再緊迫﹐若不對東方金庫事件中暴露出的金融監督院結構問題做一番‘大手術’﹐企業的金融改革也很難取得成?企業﹑金融改革只有取得國民的信任才能取得成果.為此﹐應從金融監督院存在的問題起﹐徹底進行整改.

當然﹐也不可以忽略檢察院的調查.因為檢察院的全部責任就是揭發出風險企業和金融監督院的腐敗﹑勾結及在其中具有影響力的政治界人士.

隨檢察院調查的深入﹐他們懷疑韓國數碼在線的社長鄭炫埈和東方金庫副會長李京子等在此期間有組織地向金融監督院行賄.檢察院的判斷似乎是這件事不是金融監督院一兩個職員的個人問題.有不少職員涉及此次行賄事件的可能性很大.

特別是檢察院確認了加入鄭社長募集的5﹑6個私人基金的大部分人,其中包括釵h政界和官界的人士.

然而﹐最近從檢察院某些人的口中傳出這樣的話﹕‘政治家即便加入私人基金﹐似乎也很難說這在法律上存在問題…’誠然﹐加入私人基金的行為本身並沒有違法.但是﹐鄭社長很有可能鼓勵有實力的人加入私人基金﹐承諾彌補他們的損失﹐並請他們來作‘後盾’.檢察院連這些情況都沒有分析過﹐就武斷地對政治界的調查作出判斷的做法是錯誤的.

再加上﹐作為涉嫌行賄的核心人物而遭到通緝的金融監督院非銀行檢查前第一局局長張來燦昨天自殺﹐使此事面臨新的局面.他選擇自殺這一點就可以說是此次事件可能具有的轟動性.張來燦的自殺雖然使行賄事件真相的查明(此事牽涉到的‘上級領導’)更加困難﹐但條件越是惡劣﹐檢察院就越是要進行徹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