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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論]殘疾人難以生生存的國家

Posted November. 03, 200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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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行國民基礎生活保障法的同時﹐因為妻子做雜務女佣的所得而被剝奪了政府提供的生活費﹐甚至連勞動機會也得不到的殘疾人自殺的新聞﹐使很多人感到難過.

又據悉﹐上月28日在慶南昌原﹐一位殘疾人因車‘開得太慢’被後面的開高級汽車的司機父子施以暴行﹐甚至受到誣陷﹐說他酒後開車﹐並報案到派出所.我們的社會置殘疾人于不顧﹐是倒退的行為﹐令人憤怒.

在急速的經濟成長過程中﹐人們沒有餘力去照顧鄰居﹐只能依賴有限的儲蓄過活﹔在經濟危機後﹐強者生存‘弱肉強食’的理論開始蔓延﹐社會上某些人認為﹐共同體意識是否已垮臺﹖

忽視人類生命的尊嚴與價值﹐只強調能力和業績﹐這種狹隘的尼Q主義使殘疾人總是作為‘最小受惠者’埋沒在社會的陰影裡.這種狹隘的尼Q主義是置任何人都會成為殘疾人的事實于不顧的.從我們國家的殘疾

人現狀來看﹐在分娩過程中成為殘疾兒的小孩每年超過2萬名﹐佔全體出生兒童的4%.而且﹐每年因交通事故有3萬左右的人成為殘疾人﹐因產業災害有2萬多人成為殘疾人.據悉﹐即使把因環境公害和安全事故等而變為殘疾的人除外﹐每年成為殘疾人的有8萬人之多.

‘後天殘疾人’佔全體殘疾人的90%.有很多人誤認為﹕我們在很多情況下是因為兒時疾病和分娩時的原因才成為殘疾﹐好像殘疾人主要是宿命的﹑先天性得來的一樣後天殘疾人是由於現代文明的發展和不當造成﹐所以它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社會問題﹐不能把錯推給命運.

因此﹐殘疾問題不能認為是殘疾人自己的不幸﹐本質上是社會全體的悲痛﹐所以其解決措施也應以社會全體認識的提高及社會性的責任與關心為基礎來完成.為了殘疾人的福利﹐應儘快制出各種方案. 首先﹐為了殘疾人的幸福﹐應作為政府的重要政策課題來擴大並登記殘疾人範圍﹐通過統一教育保障教育權﹐通過就業保障收入﹐設置便利設施﹐改善服務轉達體系準備殘疾預防方案等.

因此﹐政府應切實執行這樣的政策﹐應強化財政性支援.需注意的是﹐我們國家與殘疾人有關的預算支出在全體預算中所佔比例連1%都不到﹐比起根本不能算是福利家的日本的3%﹐都有所不如.

其次﹐雖然政府是保障殘疾人福利的核心﹐但不能忽視民間團體的重要性.特別是在福利設施的運營﹑恢復教育及訓練﹑家庭洽談﹑參觀殘疾人福利設施等資源服務活動及宣揚殘疾人人權野營活動方面﹐民間團體也起重大作用. 第三﹐為了消除對殘疾人的偏見和成見﹐社會要做出極大的努力.為此﹐要有效地對先天殘疾與非殘疾兒童‘一視同仁’的對待﹐並從幼兒園開始﹐就應實行無差別的人權教育.

最後﹐殘疾人自身也要消除依賴性和疏遠感﹐通過殘疾人團體的紐帶﹐開展殘疾人運動﹐對國家的政策方向和社會認識的提高施加影響力.

今天﹐殘疾人問題決不是別人的問題﹐而是我們自身的問題﹐社會共同的問題.可見﹐不是從政府﹑社會團體﹑殘疾人本人們之間的相互協作﹐同情及慈善角度﹐應該從權利角度去處理﹐殘疾人問題才能有望解決.

曺興植/漢城大學·社會福利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