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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請傾聽黃長燁的意見﹗

Posted November. 21, 2000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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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們議論的政府正在限制97年逃亡的北韓勞動黨前秘書黃長燁的言論自由是事實的話﹐那就是很大的錯誤了.黃某是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北韓體制內部情況的人.我們認為﹕他平生都在北韓的權力核心部門工作﹐之後才逃亡在外.所以﹐他的見解只會給我們理解北韓的實際情況帶來幫助﹐而決不會給我們的判斷帶來混亂.

政府似乎在擔心﹐黃某對北韓體制的批評會不會給南北韓關係帶來不良影響﹖總之﹐這種擔心似乎與看北韓的眼色行事不無關係.然而﹐無論南北韓怎樣共同步入和解與合作的時代﹐但是﹐仍然需要營造一種在原則問題上分清是非的氛圍.如果因為一味的考慮北韓方面是否願意而迴避問題的話﹐就很難維持健全的南北關係.

更有甚者﹐如果我們看一下國家情報院給黃某發出的五個禁止事項的通報﹐就會感到政府極力想限制他的個人基本權利.這五個事項是﹕禁止與政治家和言論界接觸﹔禁止在外作演講﹔禁止出版書籍﹔禁止出版脫北者(逃離北韓的人)同志會雜誌《民族統一》﹔禁止從民間的角度參與對北民主化事業等.無論黃某的背景怎麼特殊﹐畢竟他現在是大韓民國的國民.而連講話和寫文章的自由都不給他﹐我們又怎能自豪地說自己信奉人權和言論自由呢﹖

國家情報院方面稱﹐由於黃某進行顛覆北韓體制的運動﹐這造成了對黃某的恐怖威脅﹐所以出於保護他的目的﹐國家情報院勸他要自重.但是﹐我們對於國家情報院所說的‘為了保護黃某而不得已限制他講話和寫文章的自由’的說法無法理解.如果韓國是真正的自由民主主義社會﹐我們反而更應該保護他﹐給他這些基本的權利.

據國家情報院方面稱﹐前段時間以來黃某在得到保護中﹐進行了許多自由的活動.但他自己拒絕與特定政治家的面談和作國會的參考人.國家情報院院長林東源辯解說﹐上次國政監查時﹐黃某的活動並沒有受到限制.但是﹐黃某為了自己能更加自由的活動﹐于17日向林院長遞交了請願書.我們認為﹕如果政府在實際上限制着黃某的自由活動﹐在表面上說黃某享有完全的自由﹐那就是在撒彌天大謊.為了使對北政策真正做到以國民協商為基礎﹐首先應該讓各種意見暢所欲言.如果以成為政府執行政策的絆腳石為借口而限制一些特定人員發表見解的話﹐那麼就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國民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