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金監院引入‘接管信用金庫時的資格審查制度’

金監院引入‘接管信用金庫時的資格審查制度’

Posted November. 26, 2000 22:24   

한국어

10個由風險企業家或M&A專家接管的信用金庫﹐正在接受特別檢查.而且﹐今後將引入對接管金庫的人實行資格審查的制度﹐以區分想把信用金庫濫用為‘私金庫’的風險企業家.

26日﹐金監院有關人士稱﹕鑒于‘鄭炫埈事件’和‘陳承鉉事件’都是在風險企業家或M&A專家接管的信用金庫中發生的﹐所以﹐現正在對有風險資金投入的漢城的G金庫﹑C金庫等10個金庫進行檢查.

這位人士還說﹕風險企業家或M&A專家們以低價購進IMF危機後陷入經營困難的金庫﹐然後把它變成用于自己的事業資金的私金庫.’並說﹕他們正以東方金庫和開放金庫的非法貸款為契機﹐對風險企業家最近3年內接管的金庫進行重點檢查.’

財政經濟部和金監委計劃在本週內發表防止將信用金庫‘私金庫化’的對策.主要內容是﹕對信用金庫接管者的資格審查﹔引入如果出資者出現3次貸款﹐即使未達到停止營業的條件(出資者貸款超過自己資本的100%)﹐也強令其停業的‘Three Strike Out’制度﹔強化對出資者貸款的處罰﹔引入內部告發制度等.

按照這種制度﹐大股東一旦被揭發出有3次貸款﹐馬上受到停止營業的處份﹐而且大股東和管理層將被告發至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