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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信用金庫法修正案通過表決

Posted November. 28, 200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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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 政府舉行了由李漢東總理主持的國務會議, 會上相互信用金庫法修正案通過表決, 修正案內容包括將相互信用金庫的名稱改為儲蓄銀行, 並對其強化管理.

如果修正案能夠在這次定期國會上被通過, 那麼從明年上半年開始, 儲蓄銀行任用的理事中, 50%以上應為社外理事, 而且, 儲蓄銀行要義務設置監察委員會, 委員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應由社外理事組成.

同時,修正案中還規定認搆儲蓄銀行所發行股票的10%以上的個人或法人應事先向金融監督委員會申報, 對未經申報的股票, 認搆人將在一定期限內沒有執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