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外匯交易可自由進行, 但是年5萬美元以上的贈送匯款要接受國稅廳的稅務調查.要向國稅廳申報的匯款數額標準從目前的2萬美金明年將調到1萬美金, 以加強管理.這樣一來大部分有子女在國外留學的家長以後在匯款時就要受到國稅廳關於資金來源的確認. 國稅廳于本周五召開了全國地方國稅廳廳長會議,通過了以上述內容為主的﹐針對外匯交易自由化制定的對策, 並傳達到一線稅務機關. 這是考慮到如果明年外匯交易自由化與部分存款保障制以及金融所得綜合課稅同步實行的話,一些特殊階層很可能借海外移民, 早期留學, 奢侈習慣來逃稅漏稅, 導致資金外流.
國稅廳計劃先建立1萬美金以上的海外匯款資料和海外存款, 海外信拖資料的綜合分析體系,然後調查是否逃稅漏稅. 對于贈送匯款, 支付勞務費等直接的課稅資料性質的外匯資料,如果超出一定範圍,就利用調查郵件等間接,直接方法調查是否逃稅. 隨着通過逃稅天國進行資本交易越來越增多, 會加強經管理由該地區資金的逃稅與外匯外流.
國稅廳表示自99年4月開始蒐集了650萬件外匯交易資料, 每年蒐集近2萬件利息等國外收入資料. 通過調查國際交易,國稅廳99年追查出312件,共8722億圓, 今年截止9月調查出153件, 追繳5444億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