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政府機構重組和內閣改組

Posted December. 27, 2000 12:30   

한국어

政府的行政組織修改案26日通過國會後﹐中央行政機構即將重組為18部4處16廳﹐比現在的17部2處16廳增加了1部2處.政府還設立兩個副總理職位.換句話說﹐政府的行政組織恢復到了與金泳三政府尾期的14部5處14廳的水平.

雖然政府表示﹐要儘量遏制設立新的組織或增添公務人員﹐但隨着設立副總理職位﹐在一定程度上擴大行政組織是難以避免的事實.針對這一點﹐有些人批評現政府違反了實現‘小規模﹐高效率政府’的競選諾言.尤其是﹐隨着大力推展結構調整﹐要求國民分擔痛苦﹐同舟共濟.在這樣的情況下﹐國民鄙視政府的行政重組應該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政府在1998年出臺時﹐為了精簡政府的行政組織﹐將財政經濟院和統一院從副總理級下調到長官級﹐還廢除了總務處﹑公報處和政務1﹑2長官的職位.

此後﹐1999年5月進行第二次行政組織重組﹐恢復了公報處(次官級)﹐將企劃預算委員會和預算廳容為一體﹐出臺了企劃預算處(長官級).從此﹐ 反對輿論批評說‘小規模﹐高效率政府’的目標實際上已付諸東流了.尤其是經過修改政府組織法之後﹐該目標遭到徹底的破壞.

期間﹐很多人指責說﹐政府在總統屬下設立了總統中央人士委員會等4個委員會和助理機構﹐並且在每個部門設置了各種委員會與企劃團.他們認為﹐這是政府在利用‘公務員總量(人數)制’的漏洞﹐以非法手段擴大政府的行政機構.



尹承模 ysm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