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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廳和高速公路興建公團將解體

Posted February. 26, 200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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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到2003年﹐鐵道廳和高速公路興建公團將解體﹐建設工作與經營管理將分開﹐分別設立韓國鐵道設施公團與韓國鐵道股份公司. 且最早從明年起﹐京春鐵路與首都圈部份地鐵將會引進民間公司從事經營.建設交通部26日確定包含上述內容的‘鐵道產業結構改革基本法’﹐ 並將在星期二進行立法立案.建設交通部擬在3月份結合鐵道結構改革審議委員會所提出的改革方案﹐確定政府對策後﹐便啟動‘鐵道產業

結構改革規劃組’﹐使其制定有關具體法律.鐵路產業結構基本法規定﹐ 到2002年創辦從事興建高速鐵道和一般鐵道以及擔當有關經營管理的韓國鐵道設施公團﹐ 鐵道廳暫時負責其經營﹐等2003年韓國鐵道股份公司設立後﹐把經營權轉交給該公司.

鐵道廳和高速鐵道公團所擁有的資產﹐將通過實地調查得到處理﹕樓房與軌道交給鐵道設施公團﹔車輛與機器裝備交給鐵道股份公司﹔其國有土地則交給鐵道設施公團. 此外鐵道廳累計負債1.5萬億韓元與高速鐵道公團赤字6.8萬億韓元中4.4萬億韓元將由鐵道設施公團負責﹐ 購買高速鐵路車輛的經費2.4萬億韓元則將由鐵道股份公司負責.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