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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告示制”時隔兩年再度問世

Posted February. 28, 200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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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報社競爭過度﹑贈送不正當贈品﹑強迫訂報以及進行非法交易等加以監控的“報紙告示”﹐時隔兩年再次問世。公正交易委員會28日稱﹐將再度制定有關報社不公正行為的類型及標準(簡稱‘報紙告示’)。 報紙告示1997年1月初次問世﹐後因政府緩和相關措施而于1999年1月撤銷。

公正交易委員會決定從下月初二起的一周內﹐結合文化觀光部﹑報紙協會﹑廣告戶協會﹑媒體改革市民聯帶等有關部門和團體的意見﹐在3月份指定告示的具體內容以後﹐再經過規制改革委員會的審議﹐最終制定“報紙告示”。

公正委員會將在“報紙告示”中明文禁止違背公正交易法的不公正交易﹑不正當援助和壟斷行為等。告示將適用于日報和週刊。公正交易委員會原擬在3月末對有關中央言論媒體的調查結果進行分析以後﹐再評估制定“報紙告示”的問題﹐但委員長李南基出人意料地作出了上述決定。



崔永海 moneycho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