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團體曾要求金融監督院﹑存款保險公司等收到公共資金的政府部門和機構﹐公開有關信息。但據調查﹐這些信息中的77%沒有被公開或僅部份公開。
參與聯帶星期二透露﹐國民付出了150億韓元的公共資金﹐為了保障他們的知情權﹐金融監督院必須公開信息。但是﹐市民要求金監院公開的35件信息中﹐僅有8件得到公開﹐佔全部的23%。
參與聯帶表示﹐金監院對其餘的27件不公開或部份公開﹐尤其是對於導致管理不善的負責人﹑具體的非法行為﹐及受到民事或刑事法律處理的內容和名單﹐除被媒體公開的部份外﹐其餘均不予公開。
對拒不接受信息公開要求的機構﹐參與聯帶提出了行政訴訟﹐還決定將從星期三通過“確保公共資金透明度和追究對公共機構運作不良的責任的市民行動”的網站﹐開展市民運動。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