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漢城地方法院以防礙特殊公務執行傷害罪判處某集團董事長的侄子申東鶴(32歲‧音譯)2年徒刑。去年10月﹐申東鶴酒後開車﹐被警察發現。警察奮不顧身地抓住申的汽車﹐但申繼續開車﹐拖著警察逃脫。
法院裁判部說﹐雖然申已與受害人達成協議﹐但他將警察撞了兩次﹐導致重傷﹐情節極其惡劣。我國國民一致認為﹐應該杜絕酒後駕駛。儘管他喝醉了﹐但他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應該得到懲罰。因此﹐我們判他判2年徒刑。
去年10月﹐申在漢城江南區三星洞附近撞車﹐當時他血液中的酒精濃度為0﹒246%。此後﹐他還拖著警察逃走﹐導致警察重傷﹐後被拘捕。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