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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確定食品安全管理對策

Posted March. 15, 200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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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進口螃蠍等冷凍水產品﹑乾貨產品以及活魚等水產品時﹐不實行疫情檢查。今後﹐這種情況將得到改變。此外﹐進口轉基因玉米﹑大荳等轉基因食品(GMO)時﹐必須遞交GMO開發者制定的有關安全資料﹐只有通過安全檢查的產品才被允許進入國內。

15日下午﹐在中央政府宮邸﹐國務調整室室長安炳禹主持召開了食品安全管理對策會議﹐制定了包含上述內容的食品安全管理對策﹐並決定讓各個部門在3月底前制定出具體的實施計劃。

目前﹐對牛奶﹑魚凍﹑火腿等食品的生產﹑加工﹑保存﹑流通﹐已有進行衛生管理的規定﹐即《食品危害因素重點管理制度(HACCP)》。此次﹐政府決定將管理範圍擴大到蔬菜汁﹑果汁等冷飲和咖哩湯﹑炸醬面佐料等食品。同時﹐為加強國內水產品的衛生管理﹐決定對陸地養殖場也適用HACCP系統﹔為提高畜牧產品生產的安全﹐從家禽飼養階段就適用HACCP﹐並決定採用優秀農場管理制度(GAP)。政府還決定對清醬和醬湯等食品的污染物攝取量進行調查﹐科學地制定鉛﹑汞﹑鎘等重金屬含有量的允許標準。

為強化生產地的檢查管理﹐政府將要求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標準的外國廠家﹐在我國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註冊﹐為他們免去通關手續﹐此外﹐還要將國外公認檢查機關從目前的29所增至35所。

同時﹐為建立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集體食堂的衛生管理體系﹐預防夏天容易發生的食物中毒﹐政府將在國家食品醫藥品安全廳建立“食物中毒預防中心”﹐定期發表食物中毒發生可能性指數。政府決定加強對不良食品提供者的處罰力度﹐從目前的5年以下徒刑或3千萬韓元以下的罰款﹐提高到7年以下徒刑或1億韓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