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漢城江南的一家風險公司任職﹐不分日夜地工作。可是﹐公司代表只關心引進投資﹐不顧研發。到去年底﹐終於連月薪也不發放。被拖欠了3個月的工資後﹐我祇得辭職。後來﹐他又開了另一家公司。我去要工資﹐他卻說﹕“新公司屬於別人。我手裡一文不名。”為了領取那3個月的薪水﹐我到法院和勞動部東奔西走﹐感到精疲力竭。不少風險公司創辦人注重引進投資﹐不顧技術開發。政府應對不道德的風險企業人採取措施﹐不准他們進行法人註冊和引進投資。希望這種事情不再發生。
林鐘泰(音譯﹔京畿道廣州市廣州邑)
我曾在漢城江南的一家風險公司任職﹐不分日夜地工作。可是﹐公司代表只關心引進投資﹐不顧研發。到去年底﹐終於連月薪也不發放。被拖欠了3個月的工資後﹐我祇得辭職。後來﹐他又開了另一家公司。我去要工資﹐他卻說﹕“新公司屬於別人。我手裡一文不名。”為了領取那3個月的薪水﹐我到法院和勞動部東奔西走﹐感到精疲力竭。不少風險公司創辦人注重引進投資﹐不顧技術開發。政府應對不道德的風險企業人採取措施﹐不准他們進行法人註冊和引進投資。希望這種事情不再發生。
林鐘泰(音譯﹔京畿道廣州市廣州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