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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廳將通報95年涉嫌逃稅的媒體公司

Posted March. 27, 200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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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廳將從27日到29日向中央媒體通報95年稅務調查結果。

當天﹐國稅廳有關人士稱﹕“征收稅金的期限是五年﹐因而﹐對以12月底為決算基準日的法人而言﹐95年會計年度稅金的交付的有效期限將到三月底結束。” 他說﹐“從27日到29日﹐稅務局將向所轄各媒體公司通報其企業統計和稅務統計的標準差異﹐及因此所致的漏稅內容。”

此次收到通報的媒體公司可以在自收到通報之日起的90天內﹐可向稅務局漢城地方國稅廳國稅審判院提出異議。

同時﹐國稅廳調查局局長李柱碩表示﹕“我們沒有要求與公司經營毫無關係的採訪記者提交私人資料﹐也沒有收到這種資料。” 他還透露﹕“一些媒體公司認為﹐國稅廳調查過他們的私人資料﹐但是﹐我們僅對他們的退休金是否已籌備等事項進行調查﹐如此而已。這與追查賬戶毫無關係。”



Ha Im-Sook arteme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