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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政府應取消“報紙告示制”

Posted March. 30, 200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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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推行“報紙告示”制度的計劃目前受到了掣肘。其實﹐政府推行此計劃的用意在於以此為契機﹐對輿論界加以限制。這種逆時代潮流而行的計劃理應被化為泡影。

不久前﹐管制措施改革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公正交易委員會從5月份開始暫時停止推行報紙告示制度的計劃。原因是缺乏正當的理由。參加會議的七名民間委員中有四人積極提出問題。他們主張﹐在1999年廢除報紙告示制度之後﹐並沒有出現任何問題﹐而且﹐我國報紙市場並沒有必要受到特別管制。重新制定報紙告示制度是否妥當﹐十分令人懷疑。他們還指出﹐政府政策反復無常﹐且有出現重複管制現象的可能性。

政府曾在1999年以放寬管制為目的﹐廢除了報紙告示制度。此後﹐各報社自行制定了有關公正交易的規則﹐以努力改善市場環境。在此情況下﹐政府現在卻要重新實施報紙告示制度﹐而且要加強管制的力度﹐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目前﹐放寬管制措施﹐追求自律是大勢所趨﹐也是政府的基本方向。此外﹐僅靠現行的公正交易法﹐就能充份監管不公正交易行為。更令人感到懷疑的是﹐政府在推行報紙告示制度方面操之過急﹐到底其原因何在﹖

公正委解釋說﹐在聽取文化觀光部﹑新聞協會﹑廣告協會﹑言論改革市民聯合會等組織的意見後﹐最終制定了條例。可事實上﹐新聞界的意見直到3月2─9日才以書面形式得以上交。有關人士表示﹐業界意見幾乎沒有得到反映。如此看來﹐就難怪有人懷疑公正委動機不純﹐企圖只經表面步驟來敷衍了事。這與最近的輿論界稅務調查﹑公正委調查一脈相承。

我們認為﹐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民間委員的一些觀點充份反映了報紙市場的現實﹐是正確的看法。在下月4日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上﹐新聞告示案將再次被提到議事日程﹐希望屆時再度進行合理討論。在此過程中﹐不應出現任何阻礙合理討論的企圖。

報紙市場秩序﹐按照供求關係自然得到建立。我們應該排除那些為了迎合權力集團﹐任意操縱市場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