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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對前情報通信部長官李錫採申請拘留證

檢察院對前情報通信部長官李錫採申請拘留證

Posted April. 01, 2001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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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大檢察院中央調查部(檢察長為金大雄)﹐針對有關前政府選定PCS企業的醜聞﹐對前情報通信部長官李錫採申請拘留證。他涉嫌濫用職權。

據檢察院調查﹐李長官1996年在選定PCS企業的過程中﹐讓把道德性項目納入審核標準﹐並改變有關打分方式﹐以讓某特定企業佔便宜。他採取了“無打分方式”﹐事先與職員勾結等濫用職權的行為。

檢察院還表示﹐目前李長官堅決不承認當時被選為PCS企業的LG電信向他提供3000萬韓元的回扣﹐LG電信有關人員的證言也相互不符﹐因此﹐拘留證中並沒有包括受賄的嫌疑。

然而﹐李長官要求對此進行實質調查﹐因此﹐拘留證將不會立即簽發。

此前﹐檢察院方面對LG電信前副會長鄭壯浩(音譯)等就李長官受賄問題集中進行了調查﹐並傳喚前情通部次官鄭弘植﹐前情通部支援局長李聖惠(音譯)以及前合作局長徐榮吉等﹐對改變PCS企業選定方式的過程等進行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