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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適用于外籍藝員的兵役標準

Posted April. 12, 200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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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外國永住權為由不服兵役﹐而在國內活動的外籍藝員﹐今後要麼出國﹐要麼當兵﹐兩者必須擇其一。

兵務廳12日表示﹐隨著上個月27日發表以限制外籍移民盈利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兵役法施行令修改案﹐已與國稅廳出入境管理所協同合作﹐具體檢查外籍藝員的收入情況和就業關係。

在修改施行令的同時﹐兵務廳還提出了具體標準﹐即因海外移民免除或延期兵役的藝員﹑運動員﹑演藝人員﹐如果一年內在國內逗留期間超過60天﹐就對其處以禁止出國﹐並課以兵役。根據修改後的規定﹐從5月末開始﹐將向那些不出國而逗留在國內的藝員發體驗通知書。

被兵務廳列為1次適用對象的藝員有劉承俊﹑李玄道﹑鄭錫原﹑HOT的安勝浩(TONNY AN)﹑GOOFY的 申東旭﹑神話文正革(ERIC MUN)﹑ONE-TIME的朴弘俊(TEDDY)﹑太四子的李東潤﹑JINUSEAN的盧承煥﹑高耀太金丘﹑TURBO趙明翼等12人。



李哲熙 klim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