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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廳追繳三星李在鎔的增與稅

Posted April. 17, 200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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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已開始對財閥利用新開設債券變則繼承行為﹐採取相關措施。

國稅廳16日表示﹐就三星會長李健熙之子李在鎔(三星電子常務助理)等六位具有特殊關係的人士﹐以廉價收購三星SDS的附認股權證債券(或稱BW)有關﹐已經通告將追繳增與稅。截至目前﹐對於可兌換債券(CB)或BW等利用新開設債券變則繼承問題﹐如何課稅一直有爭議﹐但國稅廳一直沒有對此徵稅。

國稅廳廳長安正男在16日召開的國會財經委員會會議上﹐回答民主黨議員姜雲太提出有關三星SDS廉價發行BW一事時表示﹕“自參與聯代告發之後﹐已經實施稅務調查﹐決定追繳增與稅﹐並在11日已通知三星。”

他還表示﹕“若是李在鎔及三星自通知日起在20天以內不提出異議﹐則將按照已通知內容﹐征繳稅款。”但有關增與稅規模﹐他則表示﹕“國稅基本法規定不能公開課稅內容﹐所以無法公開稅款額。”



宋寅壽 is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