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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之眼]模仿財閥集團的後果

Posted April. 20, 200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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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國掀起“冒險企業”的熱潮。很多人認為以技術和創意取勝的“冒險精神”會給我國經濟帶來新的活力。當時﹐很多人想﹐財閥集團高喊“大馬不死”盲目擴大事業範圍和規模﹐肆意挪用公司資金﹐致使我國陷入嚴重的金融危機。因此﹐人們對這種“冒險精神”格外寄予厚望。 然而﹐去年發生的韓國數字線(KDL)公司經歷鄭炫俊和MCI韓國副會長陳承鉉的大規模金融醜聞﹐使很多對冒險企業寄予厚望的人們大失所望。

19日﹐被起訴拘留的韓國技術投資(KTIC)會長徐甲洙也同樣使國民深感失望。徐氏利用公司資金形成社外基金進行股市投資。結果﹐他撈取686億韓元的利益。不僅如此﹐他給“幽靈公司”做保證之後﹐通過該“幽靈公司”得到134億韓元的貸款﹐用來操作公司股價。

他的辯護人表示﹐徐氏並沒有以個人的名義撈取資金﹐686億韓元也只是作為經過努力籌集的資金而已。雖然他在擴大公司規模和範圍的過程中違反了“實定法”﹐但並沒有故意挪用公款﹐即沒有“犯罪動機”。例如﹐徐氏對公司有100億韓元的債務﹐但他並沒有把自己賺的錢用來還債。徐氏利用通過“幽靈公司”獲得的貸款的確購買了韓國技術投資的股票。

然而﹐徐氏的主張是否有道理﹐應由法庭來判斷。他說“因為公司違反了實定法”﹐這是過去韓寶﹑企亞和大宇等財閥集團每次發生問題就動輒利用的老借口。

徐氏重蹈財閥集團錯誤的復轍本身就足以受到譴責。因為他自稱冒險企業的“代父”﹐一直宣稱要從財閥集團的弊端中拯救韓國經濟。



申錫昊 k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