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金大中總統的次子亞太和平財團副理事長金弘業從各大企業以股權委託的名義收受了25.8億韓元,而且從現代、三星等企業以活動經費的名義收受了22億韓元,兩項加起來共達47.8億韓元。
另據調查,金弘業以零花錢的名義從前任和現任國家情報院院長手中拿了3500多萬韓元。
10日,大檢中央調查部發表了以上述內容爲主的有關金弘業受賄資金的調查結果,並根據特殊犯罪嚴懲法條款以受賄、漏稅等犯罪嫌疑向法院起訴了金弘業。在上月21日被拘留審查之初,金弘業已被調查出的受賄資金爲22.8億韓元,而通過本次調查這個數目已翻了一番。
檢察廳負責人稱:“針對金弘業和其周圍人士有關金錢交易方面的疑點,在起訴以後還將繼續進行調查。”
▽政治資金=在97年即將舉行總統選舉前夕,金弘業以支援資金的名義從親屬等處收受了11億韓元,其中5億韓元已被用於選舉資金,尚余6億韓元在他本人名下。在96年國會議員選舉時,他爲20多名國會議員候選人進行了宣傳活動,並以此爲代價從這些候選人手中接受了6億韓元。
據調查,98年3月到2000年2月之間,金弘業曾經13次從現代集團前任名譽會長鄭周永處收受了16億韓元、從三星集團結構調整總部收受了5億韓元、從三寶集團收受了1億韓元,共收受了22億韓元。
檢察機關稱,雖然已經查出了98年以後金弘業從個人或企業收受的資金多達31億韓元,並已經花掉了17億韓元的事實,但還沒有查清這些錢的真正去處。而對96年以後到97年之前的資金,因公訴時限已過而無法查出。
▽國情院長的錢=檢察方面圍繞金弘業和國情院之間的金錢交易情況,已查出金弘業的帳戶裏有7200多萬韓元的國情院發行的支票的事實。
據檢察機關調查,前任國情院院長林東源(現任總統外交安保統一特別助理)和現任國情院院長辛建,從99年開始到去年爲止一直以零花錢和節日消費、休假費等名義給過金弘業數十萬韓元~數百萬韓元數目不等的錢。
林特別助理對此指出:“這些都是我在擔任國情院院長時期發生的事情,現在又重新翻出來說三道四,我認爲這樣做不太恰當。”
▽“檢察廳事件”調查=去年11月,光州高檢廳長金大雄曾經向亞太財團常任理事李守東透露過有關對“李容湖事件”的調查情況。今天,大檢察廳向法務部提交了有關要嚴懲金大雄的建議報告。檢察廳方面稱:“金高檢廳長經常接觸李守東等政界人士,並向這些人泄露了在《國家公務員法》上明文規定禁止的公務秘密,損害了國家高層公務人員的形象,所以請求法務部除了刑事處罰之外,另加以實施其他合乎名目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