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檢察廳“公共資金腐敗事件特別調查本部”宣佈,他們已將涉嫌公共資金腐敗事件的前Bosung集團總經理金浩准、前SKM公司總經理崔鍾旭以貸款欺詐嫌疑拘留,至此,已對56名違法企業和金融機關的管理人員及職員立案,其中27人被拘留。
檢察廳還掌握了曾導致公共資金投資的D、J、S、H、S公司等另外10餘家違法企業有做假帳和侵吞嫌疑,並對與這些公司的違法行爲有聯繫的60多人實施了出國禁令。據計算,這10餘家企業的違法經營使得投入相關金融機關的公共資金達5萬億韓元。
與此同時,檢察廳還對以不在國內回收鉅額出口貸款等方法將財産轉移到國外之後潛逃海外的前M公司代表尹某、前S公司代表李某、前K公司代表金某等5人發出了通緝令,並沒收了6名違法企業主的隱匿財産370億韓元。
檢察廳決定集中力量追查公共資金腐敗案,除調查之外,儘量回收投出資金,還要對政府金融機關是否也參與了當時的公共資金調出與分配進行調查。
另一方面,前總經理金浩准被指控有以下嫌疑:在接手管理國家總基金之後,通過假帳將98年6月~99年12月的Bosung集團的銷售額報爲401億韓元左右,此後又接受國家總基金2995億韓元,又非法從市中銀行取得貸款568億韓元等。
檢察廳已經掌握了同是國家總基金大股東之一的前總經理金某卷走30億韓元公司資金的證據,正在調查其是否曾對政界或金融監督機關高層人士進行過公關活動。
檢察廳還對98年5月展開業務之後非法向Bosung集團等提供貸款,導致進一步損失的前國家總基金代表安相泰和前專務理事全永男以《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的瀆職嫌疑予以拘留。
政府在國家總基金上曾先後兩次共投入20998億韓元的公共資金。
前總經理崔鍾旭和前SKM總經理金年泰(已被拘留)等被控有一同在97年製作公司財務報表時以漏報兌換差損等方法非法從金融機關貸出總共1258億韓元的嫌疑。
前總經理崔某也被指控有從93年加入的C&G産業的財務狀況惡化後,曾以提供無擔保貸出、支付保證、銀行擔保等方法,非法提供1042億韓元鉅款的嫌疑。
異鎭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