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也將可以以成立配額金融子公司的方式進軍私人放債事業。
27日,金融監督委員會表示,“最終決定,允許銀行進入私人放債事業,但必須把配額金融公司設爲子公司,然後通過該公司進行消費者金融事業。”
金融監督委員會還表示,“一旦銀行通過子公司進入到私人放債事業,則有可能對母公司的健全性産生惡劣影響,所以將在出臺各種補充完善方案後推進該方案。”
爲此,金融監督委員會決定與信用卡公司共同推進把配額金融公司的信用貸款業務的辦理比重限制在50%以下的方案。
金融監督委員會銀行監督科科長俞在勳稱:“計劃分階段加強配額金融子公司的資産健全性分類基準和補充金積蓄基準。”“在評估銀行界經營實際情況時,也將加強對是否正常分離與子公司之間的經營和子公司財務狀況的監督。”
金融監督委員會還爲分散投資風險,使其能夠獲取消費者金融技能,決定引導銀行和有關消費者金融公司合作投資。俞科長還稱:“由於配額金融公司的資産健全性基準比銀行完善,所以稍有不慎,則可被利用爲逃避銀行規章制度的手段。”“將研究銀行進軍消費者金融業隨之而來的金融産業的影響後,出臺補充完善方案。”雖然當初金融監督委員會對銀行進軍私人放債事業,曾研究了對利息規章制度、自身資本、營業範圍等方面進行規範的方案,但目前轉到了首先保障銀行自律經營的方向。目前,在各銀行中,花旗銀行的花旗金融已確定門面,開始了私人放債業務,此外,韓美銀行和國民銀行以及新韓金融股份公司正準備進軍私人放債事業。
金東元 davis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