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景氣不振和負債累積,去年國內企業和個人向法院申請的破産事件呈現出比前一年增加82.6%的狀況。
據大法院發行的2002年版《司法年鑒》提供的資料,去年國內企業申請的破産案件共有170件,比前一年增加了28.8%。
相反,企業申請由法院仲裁下建立債務償還計劃,並維持經營權,以此避免破産的相關制度——協定申請的件數從2000年的78件減少到去年的51件。
爲重新挽救企業,延長債務償還期的有關程式——公司整理申請件數也從98年的148件,銳減爲去年的31件。
2日,法院有關負責人稱:“在外匯危機後全面展開的企業恢復工作,截止98年,協定申請案件遠比破産申請案件多,但從99年開始,被判定爲不可能挽救企業的企業猛增。”個人破産申請件數達到前一年的2倍以上,爲672件,超過了歷史最高記錄。
專家們分析稱,去年增長的破産申請案件情況反映出外匯危機後企業和個人鬆懈的債務管理和處在困境中的經濟狀況。
漢城地方法院負責人稱:“對於去年提出破産申請的企業,我們認爲有100%的合理性,因此正在審理之中。”並預測稱:“個人和企業均遭受到由於鬆懈的債務管理帶來的債務負擔困難,如果景氣不能復蘇,破産申請將有增無減。”該負責人分析稱:“低利率引發的個人盲目花費也是個人破産申請案增長的原因之一。”法院在去年受理的個人破産案中判決265件爲破産,今年上半年受理了438件,其中對204件判決破産。
丁偉用 李姃恩 viyonz@donga.com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