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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入少爲由 欺負丈夫20年

Posted September. 08, 2002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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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于名牌大學,任大企業負責人的中年丈夫,在離婚訴訟後,終於與一直以“無能”來嘲笑他、只要錢的妻子解除了20餘年的婚姻。

A某(49歲)在79年就職於某大企業時,與B某(47歲,女)結婚,生有一兒一女。雖然A某從新婚初就把工資袋交給妻子,以零花錢生活,但並未消除妻子的不滿。

A某稱,B某一直和朋友相比,抱怨“不能在漢城江南的高級公寓生活”,在同學會的夫婦聚會中,甚至將丈夫喻爲性無能者。不僅如此,B某開始怠慢婆家人,並稱“有噁心的味道”,拒絕與A某同床,甚至不做飯、不洗衣服。

在將自己視爲“搖錢樹”的妻子和否定一家之主的權威的子女之間,A某失去了立足之地。A某開始結交離婚女性,並夜不歸宿。

2000年,雖然購置了妻子一直渴望擁有的江南高級公寓,但婚姻已經處於破裂的境地。A某在如妻子所願將房屋轉到妻子名下後,提出了離婚訴訟。

8日,漢城家庭法院家庭糾紛第9獨立審判官洪利杓透露,上月末,以“認定視丈夫爲只賺錢的人,強求多賺錢,並表現帶有污辱性的言行舉止的妻子的責任。”判原告勝訴。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