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人指出利用食物垃圾製成的堆肥和飼料給農作物和家畜,甚至人體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9日,大國家党議員李仁基通過國政監查準備資料表示:“按照現行的規定,利用食物垃圾製造的堆肥含有大量的鹽分,它將減少農作物的收穫量,而飼料中則含有腐蝕及有害物質,而最終將危害於人體。”
環境部以將食物垃圾變爲資源來利用爲名義,從1999年開始,向各地方自治團體提供運營費,致使他們利用食物垃圾製造堆肥和飼料。
據此,各地方自治團體根據《肥料管理法》中“在利用食物垃圾製造堆肥時,其所含的鹽分應低於1%”的規定對堆肥進行了管理,但據調查獲悉,這一標準值也會減少農作物的收穫量。
據國立環境研究院等機構在於去年10月主辦的“食物垃圾資源化政策論壇”中發表的論評顯示,如果將鹽分濃度爲1%的堆肥連續4次使用於生菜栽培,將減少42%的收穫量,而連續使用6次和3年時,將分別減少51%和76%。
李議員主張,實際製造出來的堆肥的鹽分濃度很有可能超過其標準值(1%),達到2~3%。
據農村振興廳於1999年製成的《食物垃圾堆肥化技術開發》研究報告書獲悉,從食堂和個人家庭出現的食物垃圾鹽分濃度分別達3.36%和4.84%,而蔬菜垃圾的鹽分含量爲0.78%,所以如果僅利用這些垃圾製成堆肥,土壤將變成酸性化,而農作物的收穫量則會急速減少。
李議員主張,最終,爲了將食物垃圾使用於堆肥,就應摻用鋸末或將食物垃圾用水清洗以減低其鹽分濃度,但因購買鋸末的費用過高,所以無法摻進太多的鋸末,而且具備用水清洗食物垃圾設施的地方比較少,故能達到鹽分濃度標準的單位幾乎不存在。
李議員還指出,根據現行規定,利用食物垃圾製造出的飼料,其害處別無兩樣。
通常經3~4天收集的食物垃圾,在收集的過程中腐爛或無法分離出食物垃圾中的塑膠、煙蒂及重金屬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所以將直接危害於家畜和人體。
李議員表示:“以2001年爲准,每天産生404.6萬噸食物垃圾,而目前將其中的55%用於飼料製作。”“雖然各界正在不斷指出這些問題,但政府當局卻仍在疏於管理,致使國民健康遭受致命的威脅。”
朴民赫 mh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