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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城推進支援江北特別條例

Posted September. 15, 200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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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城市爲縮小江南與江北的差距,決定積極研究制定把重點放在支援江北地區的《地區平衡發展特別條例》。

15日,漢城市地區平衡發展推進團表示,“爲從制度上支援對落後的江北地區的開發和改善生活環境,計劃快則今年年底爲止制定特別條例。”

特別條例將包含以下內容,△對支援江北和優先安排預算的選擇性意義和義務性,△對建立發表和確認有關開發江北的年度計劃的規定,△爲地區平衡發展選定特別事業等。另外,將運作已在漢城市議會上得以通過所需預算議案的地區平衡發展推進委員會組成方案。

由於漢城市的上述方案是繼最近接連出現的政府的各種房地産投機扼制政策的發表和韓國銀行總裁朴升主張制定《開發江北特別法》後所出現的,所以其進展將引人關注。最近,朴總裁在接受一家廣播電臺採訪時主張,“比起建設首都地區新城市,即使制定特別法,也要大規模開發江北地區才是明智之舉。”

推進團負責人表示,“制定特別條例是名文規定,包括復原清溪川在內的逐步縮小江南與江北差距的地區平衡發展是民選3期,施政4年計劃的核心。”並稱,“過去江南也是在整理區城劃分和名牌學校轉移過程中,得到市里全方位的支援,才達到了目前水平,所以制定條例有充分的依據。”

如果條例得以制定,則江北地區的開發事業將更加活躍。另外,以下幾點也將得到加強,△爲了能夠具備開發據點爲主的成長基礎,城市中心-城市次中心-地域中心-地區中心等多中心化構圖成爲現實,△推進設立江南名牌高中分校、設立自主型私立高中和特殊目的高中等改善教育環境,支援以4大門區域爲中心的慶典和事業等。

漢城市於今年7月25日發起了組成專門負責江南江北平衡發展的“地區平衡發展推進團”,並決定運營老市場對策小組,地區發展事業小組以及地區計劃小組等3個小組。推進團計劃截止到10月份出臺地區平衡發展綜合對策。



徐永娥 s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