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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將賦予新義州經濟特區獨立立法、行政、司法權

北韓將賦予新義州經濟特區獨立立法、行政、司法權

Posted September. 22, 2002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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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最近北韓將新義州指定爲經濟特區,並制定了以賦予新義州獨立性的立法、行政、司法權和土地的開發利用權爲內容的《新義州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隨著北韓在新義州用法律保障特區除外交和國防外的實際上的自治區地位,使其可行使獨立的對外事業,預計由新義州市和附近部分地區構成的特區將成爲全面進行資本主義試驗的試驗地區。

22日,政府消息靈通人士傳來消息,今年以來,北韓開始在新義州特區周圍設立高3米的圍欄,此前,去年曾令南新義州一帶居民遷移到新義州市和附近地區。

專家分析稱:“似乎北韓在參照中國最初的資本主義模式深圳和香港的折衷模式。”

根據官方媒體《中央通訊》21日的報道,總共由6章101條組成的《新義州特區基本法》,在將來的50年內不會改變,北韓的內閣和委員會、省、中央機關除外交業務外,一律不會介入特區工作。

基本法決定,將新義州建設爲國際性的金融、貿易、商業、工業、尖端科學、娛樂、旅遊爲一體的地區,並且明確規定將截止到2052年12月31日,賦予土地的開發、利用、管理權,以保障投資、獎勵及企業經濟活動的條件。

基本法還決定,“在特區內,即使未獲得居民身份的外國人,也將被賦予和居民同樣的權力和義務。”

新義州特區在國家允許的範圍內可獨立處理對外事業,護照也允許獨立簽發。

另外,還獨立設置“立法會議”,特區內的北韓居民和獲得居民身份的外國人也可成爲立法會議議員。

《中央通訊》還報道,代表新義州特區的“長官”將公佈立法會議決定和特區指示,同時具有對作爲特區行政執行機關的區政府成員(公務員)及檢察機關的任命、罷免權力。

這是保障新義州特區的高度獨立性的措施,表示北韓在考慮到過去羅津、先鋒特區失敗的經歷後制定了基本法。

《中央通訊》還報道,基本法規定在特區內除使用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國旗外,可以製作並使用新義州特區的區章和區旗。



金影植 成東基 spear@donga.com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