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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監院對“個人銀行業務”進行監督

Posted October. 15, 2002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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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以委託鉅額資金的顧客爲物件運營的銀行的“個人銀行業務(PB)”最近又突然火爆起來,金融監督院爲了防止金融事故的發生決定開始實施積極的監督工作。

15日,金融監督院有關人士稱:“因引進PB制度的銀行數已超過10家,而且依照PB的特點,職員與顧客之間不得不形成密切關係,因此出現金融事故的危險性增高。因此,決定對這一領域進行監督”。

同時還解釋到:“雖說銀行的PB用戶的人數還是微乎其微,但是他們在全體儲蓄額中佔有的比重較大,因此如果不具備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則很有可能隨即發生大規模金融事故。”

事實上8月産業銀行總行的營業部職員從PB用戶存摺中隨隨便便地抽掉5億左右韓元的事故已經預示了現金融事故的可能性。

從今年開始各銀行爲了提高利潤,加入PB競爭行列,熱衷於吸收顧客。

繼朝興銀行9月開始展開PB業務之後,國民銀行也計劃從11月開始正式運營PB中心。在國外銀行中CITI(花旗)銀行是第一個表露了11月以存款額達到10億韓元以上用戶爲物件開展PB業務的意向。

諸銀行投身從事PB,這是因爲從低利率運行開始,很難從普通人手中獲取貸存差額帶來的利潤。

早期投入PB的各銀行因PB用戶在所有存款中占相當比率,而且也可以從銷售收益證券等過程中帶來利潤,所以偏向於其用戶。

金融監督院有關人士透露:“最近保險公司也緊隨銀行其後,設立綜合資産管理中心來開展留住用戶的競爭。可見,PB的熱浪還會繼續,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擴大監督範圍。”



金東元 davis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