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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從本月末起限制購房優先申請權

Posted October. 20, 200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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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5年內取得購買公寓指標的家庭,將從本月末開始在投機過熱地區在5年內不能擁有優先申請購房的資格。

另外,一戶擁有2套房屋的家庭,即使通過申請獲得優先申請資格,如果不賣掉房屋,則在投機過熱地區將失去優先申請購房資格。

據建設交通部20日透露,他們已完成對包含上述內容的《關於住宅供應的規則》修改案的起草工作,本周內將由規章制度改革委員會和法制處進行審議,一經通過,將立即實行。

根據修改案,5年內在全國任何地區獲得公寓購買指標的戶主,自獲得之日起,5年內在漢城全區和京畿、高陽、南揚州、華城市部分地區、仁川三山住宅第1開發區將不擁有優先申請購房資格。

例如,在1998年12月獲得購買指標,將到明年末不能擁有優先申請資格。

預計將於下月初接受申請的漢城第10次同時預售將適用新申請標準。

另外,實行新規定後,在發佈銷售公告當時(現在)擁有2套以上房屋的家庭也將在上述地區內失去優先申請資格。

非戶主者凡在9月5日後申請的將均失去優先申請權。

但這些地區如果排除在投機過熱地區之外時,將恢復優先申請權資格。

而如果其他地區被劃爲投機過熱地區,在該地區將失去優先申請資格。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