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調查研究所對在漢城地方檢察院接受調查途中死亡的趙千勳進行解剖檢查的結果明確表明,殘忍地踐踏人的尊嚴和價值的調查機關公然做出了令人髮指的殘酷行爲。解剖檢查結果顯示,由於毆打全身,所以出現休克或腦出血而死亡的可能性大。因此,這一檢查結果是證明趙氏的死亡並不是“偶發事件”的最有力的證據。
自從成爲斬斷長時間權威主義鐵鏈契機的1987年朴鍾哲拷問致死事件以後,經過15年漫長歲月的現在也出現相同惡行的事實,深感無比悲慘。毫無反抗能力的一個市民,在某一個秘密的地方因兇殘的權力而受盡折磨的情形,只要想象一下,就會讓人不寒而慄。只要想象一下,由於受到暴行而直到死亡前趙氏所感受的痛苦和絕望,就會使人顫慄不已。
然而,以“預先知道的事件”的形式,接受這一慘案的檢察機關負責人們的反應,更讓我們驚詫不已。難道這是自我承認這種野蠻的拷問方式嗎?漢城地方檢察廳廳長金振煥在對國民謝罪書上表示,“請考慮一下,因過度的欲望而導致重大失誤的情況。”以及在檢察機關甚至對負責監查人員提出“同情論”看法同樣是問題。
檢察機關在尚未具體查明真相前所表示的“據調查,曾讓他下跪過,但沒有施加酷刑”,以及迫不及待地與遺屬進行協商的作法,都是令人寒心的處事方法。綜合所有情況,只能做出一個結論,那就是要等到檢察機關反省,尚需很長一段時間。
從趙氏拷問致死事件並不是一次性事件上考慮,應嚴厲追究指揮不當的監督人的責任,並加緊出臺爲根除殘酷行爲的根本對策。法務部長官金正吉的責任也異常重大。金長官絕不能心存半點回避作爲連任兩次標榜“人權政府”的現任政府法務部長官,卻面對檢察機關達到如此境地而仍袖手旁觀的責任的僥倖心理。針對這一令人無比羞恥的事件,只追究業務上的責任而草率結案的做法有違國民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