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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60名網路電子商務逃稅者

Posted November. 19, 200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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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俗稱“網路card gang(非法信貸)商”等具有通過互聯網電子商務進行逃稅嫌疑的60名經營者進行特別稅務調查。

19日國稅廳透露:把30名具有開設虛擬網上購物中心之後進行非法信貸或者遺漏酒吧等娛樂性餐飲店的銷售額等嚴重嫌疑的拍賣服務經營者和30名代付服務(PG·Payment Gateway)經營者定爲稅務調查物件。

稅務當局曾對個別互聯網電子商務經營者進行過調查,但是著手進行集體“企劃調查”還是第一次。

▽調查物件是?:國稅廳計劃以:△上報的收入比PG企業交易資料或者網上拍賣資料更低,△以他人名義進行交易之後,分別存到幾個銀行賬戶上來漏報收入△被金融監督院通報爲非法信貸嫌疑者的人員爲重點物件進行調查。而且,包括虛假銷售來進行網上非法信貸行爲,或者非法處理娛樂行業的信用卡的人。

此次調查物件之一的徐某(52歲)開設專業禮券商城“○○ticket1shop”之後,與非法信貸組織聯繫,以15%預付利息借給借款人。在其過程中,假裝向借款人銷售禮券,在3個月內總共以以通過PG行業結算的方式出貸200億韓元左右的非法信用卡之後,再告停業。國稅廳認爲:從短期內整頓公司的情況來看,可以肯定逃脫了利息收入所得稅。

▽如何進行調查:面對這些調查物件利用他人賬戶來徹底隱瞞身份,國稅廳決定進行對除了當事人收支交易明細外進行交易的其他人的賬戶的金融交易調查。

而且,雖然把調查物件的期限限制在正式進行商務的2000年之後。但是如果認定逃稅規模大,則對以前的交易明細也進行調查。尤其是如果逃稅手法惡劣,則按課稅法處罰法和信譽專業金融行業法,向檢察院提出訴訟。

國稅廳電腦調查科長康一亨表示:“此次接受調查的物件,都在一個月內創出40-數百億韓元左右的銷售額之後停業的方式,漏報銷售額而逃避了各種稅金的交納。”,並稱“如果認定有必要進行追查,則將擴大調查物件的範圍。”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