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制改憲已成爲政界的熱門話題。大國家黨總務起了個頭,民主黨代表隨即應和,連自民聯也“大有同感”起來。甚至在大國家黨內部開始傳出推進“把黨的政綱政策中明確規定的總統制改爲內革制”方案的說法。
誠然,把現有的五年一任總統制稱爲最理想的權力結構也許未免有些言過其實之嫌。僅從盧泰愚-金泳三-金大中政權所經歷的五年一任制的不成功這一點,也許足以說明對改憲進行一番探討的必要性。“哪怕多出1%的選票也可以掌握100%”權力獨佔帶來的弊端可能也會成爲改憲的一個理由。
但是,我們認爲目前在政界談論得炙手可熱的內閣制改憲並不可取。現列舉理由如下:
首先,政治改革應優先於內閣制改憲。而政治改革的核心在於拿出能夠把現有的高費低效政治向肯定的反面轉化的政治機制。而爲此首先要改革政黨。儘管朝野各黨無一例外地信誓旦旦、爭先恐後地表明瞭改革之立場,但從結果上看仍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況。相反,政黨改革早已被抛諸腦後,而只顧熱衷於爭權鬥爭。在這種狀況下提出權力結構的改革議題,恐怕很難達到與國民的共識。
其次,值得我們質疑的是,目前的所謂的改憲主張中,是否隱含著朝野政黨內的特定政派及個別人的政治策略上的動機。從民主黨的情況看,以韓和甲代表爲首的東橋洞派等舊主流派在大選後在黨內的地位江河日下,因此對內閣制表現出濃厚的興趣,而在大國家黨內嶺南區的中堅勢力和首都地區少壯派各持己見。但無論以何種名義改憲,都不可以做爲特定政派或某個人的政治策略上的工具。
再次,在新的總統當選者尚未走馬上任的情況下迫不及待地論及內閣制改憲論,這同樣不合時宜。
目前政界的當務之急便是改革自身,以獲得國民的信賴。至於內閣制改憲等有關權力結構的改革放在政黨自身的改革之後再去考慮也時不爲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