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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中:“不宜對現代商船進行司法調查”

金大中:“不宜對現代商船進行司法調查”

Posted January. 30, 200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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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金大中總統表示:“如果現代商船的部分資金用在了南北經濟合作事業上,從日後南北關係的持續發展和國家的未來利益考慮,將其作爲司法調查物件是不合適的。”

據宣傳首席樸仙淑透露,當天金大中在聽取監查院院長李種南對現代商船“4000億韓元對北支援疑惑”的監查報告後做出了上述表示。

金大中的發言事實上承認了現代商船對北支援鉅額資金的事實。據監查院透露,現代商船支援給北韓的資金達到了2235億韓元。

金大中稱:“包括開城工業園區事業在內,由現代方面開展的鐵路、通訊、旅遊等7大事業雖爲民間企業的經濟合作事業,但實際上一直被作爲南北合作事業的一環得以推進。”

金大中還稱:“不能因這件事導致南北關係遇挫、已確保的事業遭到破壞等和平及國家利益上的重大損失,也不能使鐵路、道路連接事業及南北離散家屬會面等南北合作事業出現差錯。”

樸仙淑在回答“這與青瓦台和此事無關的期間立場有什麽不同”的記者提問時稱:“以總統的發言爲主”並未進行進一步回答。

另外,監查院公佈,對現代商船後來出示的貸款商用名細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在2000年6月7日獲得的4000億韓元緊急貸款中,1000億韓元用於購買現代建設的商用票據,765億韓元用於償還現代商船的商用票據,而餘下的2235億韓元則用在了對北事業資金方面。

另外,監查院還透露,2000年5月18日獲得的1000億韓元緊急貸款全部用於航運經費及償還短期債務。

據悉,監查院查明,現代將2235億韓元以“北韓開城工業園區事業費用”的名義支出,被用於△工業園區租借費△土地基礎設施建設費△工業園區設施工程費等方面。

隨著現代解釋說把從産業銀行以企業運營資金名義獲得的貸款用作“對北事業資金”,監查院決定改變初衷,不舉報現代商船有關負責人。



尹承模 成東基 ysmo@donga.com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