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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政府不應實施‘瘋狂掃蕩式’財閥改革”

“盧政府不應實施‘瘋狂掃蕩式’財閥改革”

Posted March. 05, 200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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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時報》5日版社論就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對6大集團企業的不正當內部交易全面調查計劃,雖然表示:“盧武鉉政府的財閥改革值得稱讚”,卻指出:“這一改革不能成爲針對大企業的‘瘋狂掃蕩’。”以下是摘要:

盧武鉉總統正在實現對財閥進行改革的承諾。韓國自1997年經歷外匯危機以來△提高了小額股東的權益△引進了外部董事制度△引入合併會計報表△加強了企業監查活動等,大幅改善了企業支配結構。

但是上月SK總裁崔泰源的被捕使人感覺韓國的財閥改革之路尚遠。目前,仍存在財閥的支配結構不透明,以小規模股份發揮影響力的家族式經營。如果財閥失敗于某行業的專業化和價值經營,就會夾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和西方先進技術左右兩難當中。

去年韓國的經濟增長率達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中的最高水準6%,但這是借助民間消費和家庭貸款的擴大實現。如果想對設施和研究開發擴大投資,就應該約束壟斷資源,制約競爭的財閥。

但盧武鉉的前方有兩大陷阱,首先政府不可以採取政權對大企業的“瘋狂掃蕩”;其二不能強求企業進行事業重新構築的方式。這是企業和股東的份內責任。《金融時報》還指出,不能爲了維持經濟增長率,胡亂獎勵投資行爲;沒有制定限制性規定而引入鉅額資本,這是嚴重破壞包括韓國在內的其他亞洲國家經濟的元兇,因此盧武鉉政府不應重蹈覆轍。



郭珉英 havefu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