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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山重工業勞資雙方就解雇人員複職問題達成協定

鬥山重工業勞資雙方就解雇人員複職問題達成協定

Posted March. 12, 200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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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由工會成員裴達鎬(50歲)的焚身自殺事件引發的鬥山重工業勞資紛爭憑藉國家勞動部的直接仲裁終得以妥協。裴達鎬曾於62天前在公司內的鍋爐廠旁焚身自盡。

當天早7時,公司方面的代表副總經理金鍾世和工會代表金屬工會委員長金昌根在鬥山重工業總會議室簽訂了共有10個條款的協議書,勞動部長官權奇洪等勞動部仲裁團參加了當天的簽字儀式。

在當時的協商過程中成爲最大障礙的解雇人員複職和懲罰問題上,雙方決定首先在18名解雇人員當中恢復5人的原職,其餘人員日後陸續研究決定。此外,公司方面決定全部收回針對工會成員制定的賠償損失和暫時扣押財産措施。

但有人指出,從以追究非法罷工民事責任爲宗旨的賠償損失和暫時扣押財産措施成爲此次事端的一點考慮,勞資雙方並未對這一問題整理明確立場而決定收回初衷的事實留下了不祥開頭的隱患。

另在此次協定中決定,對把去年的罷工時間(5月22日~7月7日)定爲無故缺勤而導致工會成員的工資損失,支付50%的損失額,並決定全部收回自裴達鎬焚身自盡後所發生的勞資雙方各自的起訴、揭發、陳述等內容。

據此,工會方面打算於本月14日上午在公司內部以“全國勞動者葬禮”的形式爲裴達鎬舉行葬禮。



man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