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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引入外國工人雇用許可制

Posted March. 28, 200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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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政府已準備出臺廢止現行産業研修生制度,並引入外國工人可享受與國內工人同等待遇的“外國人雇用許可制”的方案。

政府準備的雇用許可制方案由於對外國工人賦予組建工會,並進行團體活動的勞動三權,所以預其頒佈與實施過程將出現不少波折。

勞動部28日公佈通過與有關部門的協商並準備的上述內容的雇用許可制政府方案,計劃下周在國務調整室召開的次官會議中,確定方案後於4月提交給臨時國會並予以通過。

雇用許可制方案規定,將取消目前由中小企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所管轄的産業研修生制度,並由勞動部雇用安定中心與韓國産業人力公團等部門接管外國工人的引進和推薦就業業務。

勞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現行産業研修生制度不僅能導致大量非法滯留者和侵犯人權現象,還很難解決製造企業存在的人力緊缺問題。已與有關部門協商決定,引進雇用許可制的同時廢止産業研修生制度。”

對此,中小企業協同組合中央會方面指責稱:“即使引入雇用許可制,未必能解決非法滯留和人權侵犯以及非法出入境問題。反而由於外國工人提出與國內工人享受同等獎金、退休金等工資和待遇要求,最終影響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政府方案規定,在很難聘用國內工人的製造業和建設業以及服務業,許可外國人就業,並對人力嚴重緊缺的雇員不到300名的中小企業,許可優先雇用外國人。對引進外國工人規模的對策方面,決定在國務總理室旗下設立“外國人力政策審核委員會”,每年進行適當調整。

對私營企業規定,在各地區雇用安定中心提交招聘申請後,僅限做出一個月以上雇用國內工人的努力並對最終失敗的企業,批准雇用外國工人。政府決定對希望聘用外國工人的企業追加推薦外國工人,企業主將在其中、遴選簽訂勞動合同。

政府還決定,將外國工人的國內滯留最長期限延長到了三年,並每年簽訂新勞動合同。特別是對通過雇用許可制受聘工人賦予了享受與國內工人同等待遇的産業災害補償保險和底薪以及勞動三權等權利,因此也可以進行包括罷工的團體活動。

就此,最近法務部曾對原定爲三月末強制出境物件的15.7萬多人(非法滯留者),無需另外申報程式一律將出境期限推遲到了8月末。

另外,政府決定研究,在雇用許可制法案通過國會的時間被推遲的情況下,修改出入境管理法,對技術人才賦予特殊就業滯留資格的方案。



異鎭 leej@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