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腐敗防止委員會在對盧武鉉總統進行的業務報告中稱,將尋求嚴格限制對腐敗公職人員的赦免、複權、減刑制度及加強沒收、追繳腐敗行爲獲得的非法收入的方案。
腐敗防止委員會還表示,將積極討論審查高層公職人員財産積累全過程的方案,並構築由青瓦台、檢察機關、警方、腐敗防止委員會對高層公職人員及其親信實施“多重監視”(Cross-Check)的體制。
另外,腐敗防止委還報告稱,爲加強市民對腐敗行爲的監視、監督力度,將推進以保證不公開舉報者身份、擴大舉報者免責範圍、上調獎勵金額等爲主要內容的法律修改工作。
腐敗防止委計劃通過此舉,截止到2007年把韓國政府在國際透明性機構(TI)的腐敗認識指數排位元上提到日本水平(20位)。
對此,盧武鉉總統稱:“以前把爲獲得特惠、特權而支付不正當代價的行爲視爲不正之風,如今有必要把破壞公正程式的所有行爲視爲不正之風,使腐敗的概念進一步擴大。即使是爲個人利益出發的舉報行爲,如果是基於事實的舉報,也將視爲可防止腐敗的自然牽制手段。”盧武鉉還稱:“最高領導人及權力機關應格外保持緊張心態,並自我控制、以身作則。”並反復承諾說:“我決不會爲了我個人的利益而把檢察機關、警方、國稅廳、國家情報院等權力機關當做工具來使用。”
金正勳 成東基 jnghn@donga.com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