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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泰源被判3年徒刑

Posted June. 13, 200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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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主導SK集團非法內部交易和財務欺詐而被起訴的SK有限公司總裁崔泰源13日被判3年徒刑。

此次判決是首次對財閥業主非法交易非上市股份,加強經營控制權的慣例亮起的紅燈,因此,有望對以後檢察機構的企業界和財閥構調查,造成相當大的影響。

漢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部(部長級法官金癢均)向以涉嫌特定經濟加重處罰法瀆職而構成6年徒刑的崔泰源宣佈判刑後,以同樣的涉嫌理由,對被不拘留起訴的SK集團總裁兼全經聯總裁孫吉丞和SK全球副總裁金昇政各判3年徒刑、緩期4年執行。

法庭對其他7名幹部也宣佈了緩期執行的判決,其中包括判SK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昌根2年徒刑、緩期3年執行,並且對SK全球法人也判了罰款3000萬韓元。

法庭在宣判書中指出:“作爲SK集團實際業主的崔總裁對國家經濟做出了貢獻,但未盡與財富相應的責任,因此,損壞了對市場經濟和股份公司制度的信賴。考慮到事件的主謀崔總裁最終獲得罪行帶來的利益和其危害還沒有完全得到恢復的這一點,判刑成爲不可避免。”

法庭還表示:“企業的經營透明度是與企業、國家的競爭力息息相關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加上崔總裁等人把損失轉嫁給其他子公司,加劇了企業經營不善和財務欺詐的副作用。”

孫吉丞總裁在判決結束後表示:“以此次判決爲契機,將全力以赴使公司步入正軌,將與經營班子討論是否抗訴後,做出決定。”當天,50多名國內外記者展開了採訪競爭。崔總裁等人於今年3月被拘留起訴,他們涉嫌通過華克山莊股份相互交換,進行非法內部交易,並以SK集團和JP摩根間的SK證券幕後交易,給SK C&C等2家子公司造成2071億韓元損失,而且介入了1.5萬億韓元SK全球財務欺詐事件。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