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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政府不應對鐵道罷工妥協

Posted June. 29, 2003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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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於爲反對結構改革而舉行罷工的鐵道工會首次採取的強制解散,並命令回到崗位復工的舉措,雖有些亡羊補牢之嫌,但似乎參與政府終於步入勞動政策的正軌,因此,仍然值得慶倖。其間,參與政府一直採取了先不分青紅皂白先接受罷工工會的一大堆條件,後進行協商的解決分歧方式,並使之成一種慣行。政府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於此次發生的鐵道罷工,政府不應再像貨物聯合會及朝興銀行工會罷工時那樣,爲急於取得妥協而置原則於不顧。鐵道公社的結構改革是政府的政策決定和國會的立法事項,而非勞資交涉及勞動爭議的物件。在貨物列車的運行率只有平時的10%,對國家經濟造成重創,爲國民使用地鐵這一交通手段帶來極大的不便的情況下,政府把鐵道罷工定性爲非法,並表明嚴懲違反復工命令的工會會員的措施,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決定。縱觀以鐵道公社結構改革法案在國會常任委通過爲導火索的此次罷工的動機,就可以發現,工會方面欲長期維持把負擔轉嫁給國民的鐵道運營體系,以回避結構改革帶來的痛苦。對於每年出現6000~7000億韓元赤字,並在今年接受1萬億韓元國家預算支援的鐵道公社,要得到富有效率的運營並迎接高速鐵路的到來,改革由公務員運營鐵路的鐵飯碗結構已成爲不可避免。

儘管鐵道工會聲稱,政府無視4月達成的鐵路勞資協定,沒有充分聽取有關意見,但需要提請注意的是,政府與國會對於不合理的推遲鐵道廳勞資結構改革之協定,根本沒有予以尊重的義務。更何況,一直回避政府提出的對話要求,但面對法案在國會常任委通過,便迫不及待地主張沒有充分爭取意見,這只能視爲爲推遲改革而採取的無中生有的捉劣伎倆。30日,韓國勞總也以廢棄經濟特區法爲目的,揚言要進行總罷工。如果政府屈服於這種政治性罷工,我們不難預言,在其執政期間很難以擺脫工會的長期糾纏和鬧事。在非法罷工面前政府不應做出任何讓步。